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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镇(乡)镇区自来水厂改造及水源地保护工程(一期)龙坪镇工业开发区自来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24 10:12:48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连州市镇(乡)镇区自来水厂改造及水源地保护工程(一期)龙坪镇工业开发区自来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  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0763-6601662      传  真:0763-66230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州市镇(乡)镇区自来水厂改造及水源地保护工程(一期)龙坪镇工业开发区自来水工程

建设单位:

连州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

连州市龙坪镇工业开发区

环评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保留围子水库的取水口和水库到水厂的管道,不新增任何取水口或相关水工构筑物,但取水量由原来的150m³/d增加到2000m³/d;②对围子水库原有的废弃水厂进行拆除,重新新建一座供水水厂(中心地理坐标:E112°29'48.36"、N24°46'57.40"),主要建筑物有净化过滤池、清水池各1座,配套管理房、加药房。总投资2972.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本工程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基本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因此,项目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水厂运行过程中,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厂内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及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1)油烟废气

项目厨房使用液化气作为燃料,属于清洁燃料,无污染,项目油烟废气主要来自烹饪时厨房产生的油烟。采用吸排油烟机收集处理后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2)柴油发电机尾气

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时会排放出烟气,烟气通过排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尾气可达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的高噪声设备需通过加蓬密封,采取消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以达到隔声、降噪效果。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以及净化过滤池沉渣。员工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暂存一般固废仓,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净化过滤池沉渣暂存一般固废仓,定期交由环卫公司运走处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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